中国光大集团原董事长李晓鹏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5年3月18日,中国光大集团原董事长李晓鹏因受贿罪被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43万余元。李晓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法庭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中国光大集团原董事长李晓鹏受贿案一审宣判,反腐斗争再显决心
2025年3月18日,李晓鹏因受贿罪被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21年期间,李晓鹏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43万余元。此次判决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李晓鹏受贿案一审宣判:金融界反腐力度加强
3月18日,中国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经审理查明,李晓鹏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6043万余元。此案再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中国光大集团原董事长李晓鹏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5年3月18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光大集团原董事长李晓鹏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李晓鹏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受贿犯罪所得也被依法追缴。此次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