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披露证券市场操纵案例,呼吁加强投资者保护
AI导读:
证监会披露了多起证券市场操纵案例,强调打击市场操纵行为的重要性,并提出应加强对受损投资者的保护,如设立专项基金赔偿损失,以确保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开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披露了一系列证券市场操纵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了昊志机电、金陵体育、恒润股份等多只股票的异常交易行为。
股价操纵作为资本市场的一颗“毒瘤”,长期以来一直严重侵蚀着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监管层通过公开这些案例,不仅彰显了其打击市场操纵行为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其维护市场秩序的力度。然而,除了对股价操纵者实施严厉处罚外,我们还应深入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受损投资者的保护。例如,可以考虑建立一种机制,从对股价操纵责任人的罚款中设立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赔偿那些因市场操纵行为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
通过人为手段操纵市场,不仅扭曲了股票价格,还可能导致股价出现暴涨暴跌的极端情况,从而误导投资者的交易决策。这种行为实质上就是一种欺诈。但问题在于,当前的索赔体系主要侧重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往往通过向上市公司提起诉讼来寻求赔偿。然而,上市公司在很多时候只是“委托方”,其实际运作由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高管层来执行。因此,当投资者向上市公司索赔时,实际上就变成了“委托方”向“委托方”索赔,这使得责任的划分变得模糊不清。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由全体股东组成,作为“委托方”的上市公司,实际上是由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作为“代理方”来运作的。因此,在股价操纵的民事追责过程中,我们应该将焦点放在主要责任人身上,而不是上市公司本身。如果公司的管理层在股价操纵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那么他们就应该成为责任追究的主要对象。
此外,股价操纵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判定也是一个复杂而困难的问题。股价操纵行为往往具有较长的周期性,包括建仓期、震荡期、吸筹期和出货期等多个阶段。以昊志机电操纵案为例,该案的操纵行为持续了超过一年,时间跨度从2019年9月18日到2020年12月31日。而每只个股都有大量的投资者,他们的买卖时间和仓位各不相同,买卖逻辑也更为复杂。这导致了股价操纵行为所造成的损失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即使投资者选择提起民事诉讼,这类证券诉讼案件的诉讼成本也往往非常高。
然而,在实际的股价操纵案件中,虚假陈述行为通常可以较为清晰地判定因果关系。因此,笔者建议监管层可以先从虚假陈述入手,明确操纵者的责任,然后再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追责。这样可以尽早锁定责任人,并为受害者提供及时的救济。
对于那些仅通过资金优势来操纵股价的责任人,我们可以考虑从他们的罚款中设立专项基金,用于赔偿受损的投资者。赔偿金额可以根据投资者的买入时间和股价的最大跌幅等关键因素来合理确定。这样不仅可以确保受损投资者得到应有的赔偿,还可以增加股价操纵行为的违法成本,从而对市场产生震慑作用。
近年来,监管层在打击操纵市场行为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未来,监管机构应继续加大对股市操纵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建立更为完善的民事追责机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市场信心,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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