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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钱江因内幕交易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4.33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此次处罚旨在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与公正。

财中社1月13日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近日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5号,针对钱江因涉及内幕交易行为而做出了处罚决定。此次处罚是基于对钱江在特定时间段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曹某凤的频繁沟通行为进行的深入调查。

据调查结果显示,在2023年8月28日,钱江通过其个人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累计购入了甬金股份10.12万股,涉及交易金额高达211万元。最终,钱江因此行为获利4.33万元。根据《证券法》相关条款,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钱江实施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4.33万元,并额外处以150万元的罚款。钱江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的15日内完成罚款缴纳,同时拥有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此次处罚再次强调了中国证监会对内幕交易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旨在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与公正。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