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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监局指出中信建投证券在衍生品业务和经纪业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控管理方面存在不完善的情况,决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业务部门人员庆小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2025年1月10日,北京证监局正式公布了针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监管决定,指出其在衍生品业务和经纪业务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控管理体系存在不足。

具体而言,中信建投证券被指出在衍生品业务和经纪业务的合规管理方面存在疏漏,未能全面覆盖合规要求,违背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据此决定对中信建投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北京证监局还强调,中信建投证券需以此为戒,深入查找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内部控制,全面提升合规管理水平。若对监管措施存在异议,中信建投证券有权在收到决定书后的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中信建投证券衍生品业务部门的一名员工庆小飞也因直接参与并执行了基于客户指令的对冲交易行为,被北京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这一行为同样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此次监管措施的出台,再次凸显了监管部门对证券行业合规经营的高度关注。对于证券公司而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内控管理不仅是稳健运营的基础,更是保障市场稳定和投资者权益的关键。此前,中国证监会已多次强调,上市证券公司需落实更严格的合规风控要求,强化内部制衡,完善人员管理,优化激励约束,以发挥现代企业治理的有效性。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