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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因在为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被证监会处以没收及罚款合计超过1336万元的处罚。

【大河财立方消息】2025年1月8日,东吴证券发布公告,透露其已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处罚决定指出,东吴证券在为国美通讯及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业务中,因未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被证监会处以没收及罚款合计超过1336万元的严厉处罚。

公告详细披露,证监会查明东吴证券在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主承销)服务时,未能勤勉尽责,所提交的《发行保荐书》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关键文件中存在虚假信息,具体表现为未对贸易业务内控流程进行审慎核查,且走访过程流于形式。此次违规行为中,张琦和王新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东吴证券实施双重处罚:没收其保荐业务收入94.33万元,并额外罚款100万元;同时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69万元,再罚款50万元。此外,直接责任人张琦和王新均受到警告处分,并被分别罚款70万元。

另一方面,东吴证券在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期间,同样存在未勤勉尽责的问题,其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及《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等文件也包含虚假记载,具体表现为未对重大采购合同、发行对象认购能力及持续督导期间的采购事项进行审慎核查。蒋序全和李佳佳作为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含持续督导期),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针对紫鑫药业项目,证监会作出了更为严厉的处罚决定:没收东吴证券保荐业务收入206.8万元,并处以高达413.6万元的罚款。同时,直接责任人蒋序全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李佳佳则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