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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食堂承包商陈超因内幕交易“鑫科材料”股票被罚没1186.36万元,涉及账户交易异常及大量资金用于股票交易。


1月8日最新消息,重庆证监局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示了一桩内幕交易案。涉案者为1982年出生的食堂承包商陈超,他因内幕交易“鑫科材料”股票等违法行为,被处以没收及罚款共计1186.36万元。

据重庆证监局调查,自2021年底起,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鑫科材料)的原控股股东霍尔果斯船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船山文化)开始策划转让公司控制权及定向增发事项。船山文化的实控人李某列为解决资金问题,着手进行上述两项计划。而此信息在公开披露前被视为内幕信息,鑫科材料的董事长宋某刚等人被列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士。

陈超作为鑫科材料的工厂食堂承包商,与宋某刚有着长达十多年的交情,日常联系频繁。但在2022年5月至6月期间,陈超与宋某刚的通话频次显著增加,且在此期间,陈超及其妻子的国信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大量买入“鑫科材料”股票,并在信息公开后卖出。调查显示,这两个账户的交易终端均绑定了陈超的手机号码,且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合计盈利296.59万元。

重庆证监局指出,陈超及其妻子的证券账户均由陈超实际控制,交易决策及下单均由其本人完成。资金方面,主要来源于珠海京界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的借款、向自然人王某梅的借款以及部分自有资金,两个账户合计转入1000万元,其中大部分为借款,并全部用于交易“鑫科材料”股票。

针对上述指控,陈超及其代理人曾提出申辩意见,但重庆证监局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因此驳回其申辩。

最终,重庆证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没收陈超违法所得296.59万元,并处以889.77万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约为1186.36万元。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