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违规炒股频发,立体惩防体系亟待加强
AI导读:
元旦以来,多地证监局针对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密集开出罚单。券商违法违规炒股案件并不少见,2019至2023年证监会查办相关案件67起。近一年来,证监会加强了对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查办力度,推动立体惩防体系建设,但仍需进一步加快。
自元旦以来,中国多地证监局针对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行为,密集开出了罚单,这一系列举措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仅在1月3日这一天,北京、深圳、山西等地的证监局就对多名券商从业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
券商从业人员炒股,在《证券法》中是被严格禁止的。该法第四十条明确指出,包括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内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法定限期内,禁止直接或间接持有、买卖股票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尽管法律明文规定,但券商违法违规炒股案件仍屡见不鲜。据统计,从2019年至2023年,证监会查办的从业人员违法炒股案件多达67起,涉及139人被行政处罚。其中,“扎堆炒股”与“长期炒股”的现象尤为突出。例如,2024年2月,招商证券因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行为被集中查办,63人被处罚,该事件在业界引起了强烈震动。
以深圳证监局处罚的谭某和苏某为例,谭某从业17年,违规炒股时间长达近10年;苏某从业8年多,炒股时间也有5年半。这些案例反映出,在资本市场巨大利益的诱惑下,部分从业人员不惜铤而走险。
为了遏制这一势头,近一年来,证监会在金融强监管的要求下,从多个方面加强了对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查办力度。一方面,依托刑事追责、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内部问责等构建立体惩戒机制;另一方面,完善制度机制,包括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督促证券公司强化内部监测、自查自纠及问责机制等。
同时,证监会还加强了对券商的现场检查,对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对管控不力的机构从严问责。此外,证监会还积极推动行业生态建设,包括开展行业文化建设综合治理,完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基本规范和操守准则等。
然而,从目前查处的案件来看,立体惩防体系的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快。例如,招商证券违规炒股“窝案”和国都证券原总经理杨江权违规炒股案,都暴露出券商在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方面存在制度建设及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近期被点名的信达证券案,也暴露出未建立员工违规买卖股票监测系统等不足。
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必须加大违法违规成本,推动立体惩防体系尽快落地到位。这将有助于形成对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监管的“严”氛围,构筑起从业人员“不敢、不能、不想”违规炒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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