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修订首发申报文件信息披露指南
AI导读:
上交所为执行新政策,强化市场规范,对沪市主板与科创板的首发申报文件进行了审查,并修订了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立即生效执行,旧通知废止。
新华财经北京1月3日电 据上交所官方网站最新发布,为全面执行新“国九条”政策框架及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再次强化市场规范。此次行动旨在明确发行人信息披露的主体责任及中介机构的监管职责,依据《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上交所对沪市主板与科创板的首发申报文件进行了细致审查,并据此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简称《指南》)及其附件《第一号首次公开发行》自查表。该《指南》及附件已正式对外发布,并将立即生效执行。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于2023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常见问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的通知》(上证函〔2023〕657号)将随之废止。
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确保市场信息的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决策依据,同时也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