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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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提升市场公平性和透明度,优化发行承销机制。
本报讯 (记者吴晓璐)2025年1月3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就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此次修改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2024年6月发布的《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
根据《八条措施》内容,科创板将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对未盈利企业的公开发行股票采取更严格的网下投资机构锁定措施,同时提高其配售比例,以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新兴生产力发展。
具体而言,证监会拟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的第十二条第三款进行修改,授权证券交易所制定分类配售的具体要求,确保同类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比例相同,并规定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的配售比例不得低于其他投资者。这一举措旨在提升市场公平性和透明度。
此外,证监会还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最新修订情况,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进行了相应调整,并新增了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以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
证监会强调,将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修订和完善相关业务规则及监管制度,持续优化发行承销机制,为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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