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化科创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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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化科创板改革,授权证券交易所制定分类配售要求,并调整相关条款,公开征求意见,旨在优化发行承销机制,促进科技创新企业健康发展。
财联社1月3日讯,证监会近日宣布拟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旨在深入实施《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此次修订将授权证券交易所制定分类配售的具体要求,并依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的修订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适应性调整。证监会正就此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将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完善相关业务规则及监管制度,以持续优化发行承销机制。
回顾2024年6月19日,证监会正式发布的《八条措施》中,明确提出在科创板开展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特别是针对未盈利企业的公开发行股票,将试点对网下投资机构实施更高比例的锁定以及更长的锁定期限,并相应提高其配售比例。
在具体的修改说明中,证监会详细阐述了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动因和内容,其中第十二条第三款将修改为: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配售时,同类投资者获得的配售比例应保持一致,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的配售比例不得低于其他投资者。分类配售的具体执行将遵循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此外,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也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进行调整,并新增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
证监会此番举措,旨在进一步完善科创板发行承销机制,促进科技创新企业的健康发展,并吸引更多长期稳定的投资资金进入市场。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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