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征求《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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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公开征求意见,计划授权证券交易所制定分类配售具体要求,并明确公平原则,支持长期资金和外资参与中国市场。
证券时报网讯,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征求意见稿。此次修改旨在优化证券发行与承销机制,提升市场效率。具体而言,证监会计划授权证券交易所制定分类配售的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配售时的公平原则。
根据征求意见稿,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配售时,同类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比例需保持一致,确保公平性。同时,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等特定类型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将不低于其他投资者,以进一步支持长期资金和外资参与中国市场。
此外,证监会还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情况,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的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进行了相应调整,并新增了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此次修改体现了证监会对于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决心和行动。未来,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预计将进一步优化证券发行与承销流程,提升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为投资者创造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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