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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柱因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多个证券账户违法买卖股票,交易金额达339万元且亏损,被贵州监管局依法处罚,责令处理非法持股并罚款5万元。

财中社1月3日电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公告,披露了梁柱因违法买卖股票而受到处罚的详情。公告显示,梁柱在2020年10月12日至2023年8月30日期间,利用多个证券账户频繁进行股票交易,涉及交易金额高达339万元,但遗憾的是,这些交易并未带来盈利,反而导致了整体亏损。

经过贵州监管局的深入调查,梁柱的行为被证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具体表现为《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定义的违法行为。鉴于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性质、具体情节以及对社会的潜在危害,贵州监管局依法作出了处罚决定:责令梁柱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梁柱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的15天内,将罚款缴纳至指定的银行账户。同时,他享有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此次处罚不仅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广大投资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