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金融管理部门近期调整优化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降低自有资金比例要求,允许使用其他股票质押,鼓励信用方式发放贷款,并提供最长3年期限支持。

  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增强政策支持效能,金融管理部门近期对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旨在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的操作。

  针对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在自有资金匹配上面临的压力,金融管理部门已将申请股票回购贷款所需承担的最低自有资金比例降低至10%。这意味着,金融机构可以对回购增持实际金额的90%提供支持,此举不仅降低了参与门槛,还显著减轻了借款人的资金压力。

  在风控要求方面,金融管理部门允许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使用其持有的其他股票作为质押物,进一步降低了市场主体获取贷款的难度和成本。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放款条件和担保要求,政策还明确鼓励采用信用方式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

  对于部分尚未获得第三方存管资格的银行,政策提供了通过代理行合作的解决方案。贷款银行可通过代理行将贷款资金划转至指定账户,从而支持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进行股票回购增持。

  此外,金融机构提供的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回购增持股票的期限保持基本一致,为市场提供了更为稳定和长期的资金支持。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