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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征求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及破产重整相关方及时、公平披露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并严禁利用破产重整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活动。

证监会近日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指引强调,上市公司及其破产重整相关方需及时、公平地披露或提供涉及破产重整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性。

具体而言,上市公司在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时,需对是否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缺陷、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将结果对外披露。若重整计划包含盈利预测,则需客观、审慎地说明其合理性及可实现性,并聘请专业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此外,该指引还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破产重整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证监会在加强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监管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旨在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