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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将出台首个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系统性规定,旨在统一并规范现行多个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豁免的内容,强化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中国证监会即将出台首个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系统性规定。

12月27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这一规定旨在统一并规范现行多个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豁免的内容。

《管理规定》总结了现行监管规则,明确了豁免方式、豁免事项,并强化了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暂缓与豁免形式包括暂缓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以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豁免要求严格,特别是以商业秘密为由申请豁免的,必须满足特定条件,如披露后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等。

此外,规定还强调了三类豁免方式,包括暂缓披露、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以及采用特定方式豁免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上市公司需审慎确定暂缓与豁免披露事项。豁免事项主要分为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两大类,其中商业秘密的豁免要求尤为严格。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制定披露豁免制度时,需明确内部审核程序,并经董事会审议。实施豁免时,应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对豁免披露事项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上市公司还需妥善保存相关登记材料,并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相关材料报送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此次《管理规定》的出台,将有效解决现行信息披露豁免制度存在的问题,如制度安排分散、泄密风险以及滥用豁免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