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所修订上市规则征求意见
AI导读:
沪深北交易所就修订《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强化市场规范化管理,增强监管规则体系的完备性、包容性和适应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月27日,沪深北交易所正式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旨在修订《股票上市规则》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关键业务规则,以进一步强化市场规范化管理。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股票上市规则》中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门槛从3%显著降低至1%,并明确规定公司无权提高这一比例,旨在增强中小股东的提案权,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新规则还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承接安排,强化了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责任义务,并优化了差异表决权机制。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修订则侧重于加强发行人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责任,将暂不受理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文件的期限上限提高至5年,并针对“一查即撤”的现象,特别增设了6个月的申报间隔期,以强化市场自律监管。
此外,沪深北交易所正同步对照新法新规要求,对配套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进行全面清理修订,以确保业务规则的立改废释与新《公司法》保持一致,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此次修订旨在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的精神,增强监管规则体系的完备性、包容性和适应性,从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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