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证监局处罚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AI导读:
浙江证监局因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在为思创医惠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决定对其及两位律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财中社12月24日电 浙江证监局于2024年12月24日正式发布公告,决定对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及其两位律师——何敬上和李放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纪律处分措施。这一决定源于二人在为思创医惠(股票代码:300078)于2020年至2021年间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发现了多项违规操作。
经过详尽调查,浙江证监局发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及两位律师在对思创医惠及其关联方的资质和合规性进行审查时,面谈记录、查询笔录的制作存在不规范之处,书面审查分析判断缺乏必要的留痕。同时,在对思创医惠的部分业务合同、借款合同进行查验,以及对其他中介机构函证底稿进行抽查验证的过程中,对于发现的材料不一致信息,未进一步查证并留下相应记录。这些行为均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的要求。
浙江证监局在公告中明确要求,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及何敬上、李放军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强调需全面加强执业质量管理,确保未来法律服务工作的合规性和专业性。
(文章来源:财中社)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