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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民生银行发布《关于股东所持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新希望化工于2024年12月16日增持民生银行1761.65万股H股股份,占民生银行总股本的0.04%,不触及要约收购。

12月16日,民生银行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股东所持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细披露,该行在2024年12月16日接收到了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新希望化工”)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公告内容,新希望化工于当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成功增持民生银行1761.65万股H股股份,占民生银行总股本的0.04%。这一增持举措体现了新希望化工对民生银行未来发展的信心。

增持完成后,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民生银行21.89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达到5.00%。具体持股情况可参见附图: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行为,并未触发要约收购,也未导致民生银行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发生变化。新希望化工本次增持的资金完全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彰显了其稳健的财务实力。

此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还显示,民生银行已于2024年12月12日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复(金复〔2024〕816 号),允许新希望化工在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民生银行不超过6800万股股份。增持完成后,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民生银行的股份将不超过22.395亿股,持股比例不超过5.12%。然而,截至12月16日,新希望化工的增持计划尚未完全实施。

此次增持不仅反映了新希望化工对民生银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也为其在民生银行的未来发展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