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员工违规交易遭重罚
AI导读:
广东证监局披露券商员工王某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被没收违法所得41.42万元,并处98万元罚款。违规行为涉及两家券商,包括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证券交易和违规持有、买卖证券。
12月8日最新消息,广东证监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揭示了某券商员工王某因利用职务之便获取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而遭到严厉处罚。据悉,该员工累计被没收违法所得高达41.42万元,并被处以98万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披露了王某的两项违规行为,且这些行为跨越了其在两家券商的任职期间。从2008年6月至2016年7月,王某在中金财富任职;随后,自2016年8月至立案时,他转至国投证券工作。
王某的第一项违规行为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证券交易。在2022年11月14日至2024年2月26日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了某基金账户的交易股票名称、交易时点、交易价格及交易数量等敏感信息。随后,他控制使用了名为“熊某”的万联证券账户,利用这些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涉及的股票多达54只,趋同交易金额高达2873.42万元,并因此盈利22.58万元。
王某的第二项违规行为则是违规持有和买卖证券。在2013年9月25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除上述趋同交易外,王某还控制使用了“熊某”的中金财富证券账户和万联证券账户进行证券的持有和买卖操作,累计买入金额达到1.55亿元,卖出金额则为1.56亿元,盈利18.84万元。
针对王某的上述行为,广东证监局对其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没收了违法所得22.58万元,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其违规持有、买卖证券的行为,没收了违法所得18.84万元,并处以18万元的罚款。综上所述,王某合计被没收违法所得41.42万元,并被合计处以98万元的罚款。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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