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被曝涉嫌欺诈,票房分成争议引热议
AI导读:
王宝强被曝涉嫌欺诈,格斗俱乐部称未收到承诺的票房分成。王宝强工作室回应称承诺未食言,静待法律结果。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关注后续进展。
11月21日,知名男星王宝强被曝涉嫌欺诈,相关话题#王宝强被举报涉嫌欺诈#迅速冲上热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大河报》报道,有博主发文称,某格斗俱乐部负责人报案称,在合作拍摄电影《八角笼中》时,俱乐部全力支持王宝强,投入高达百万元,但承诺的票房分成未兑现,导致俱乐部经营困难。
报道称,俱乐部曾被承诺获得5%的票房分成,即22亿元票房中的1.1亿元,但至今王宝强未给予任何回报。目前,警方已受理报案,并向俱乐部出具回执,调查正在进行中。
《八角笼中》是王宝强自导自演的第二部电影,票房突破21亿元,观影人次超过5156万。该片还入围了2024中澳国际电影节“南十字星大奖”。
图源:《八角笼中》电影海报
此外,九派新闻记者从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官方了解到,网传情况属实,俱乐部总经理已报案,并计划在下周一前开会讨论此事。同时,此前有博主直播爆料称王宝强“慈善人设翻车”,在拍摄《八角笼中》时承诺资助参演的小演员们到大学毕业,但并未兑现。
图片来源:南都娱乐
其中一名参演小演员马虎表示,未收到王宝强的任何资助。此事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支持王宝强,但也有网友持怀疑态度,认为票房分成需考虑宣发成本等费用。
21日晚间,王宝强工作室发布博文回应称:“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我们静待法律结果。”
据天眼查App显示,王宝强名下共关联9家企业,其中5家为存续状态,包括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等,商业版图涉及影视、股权投资。
此外,王宝强实控的北京乐开花影业有限公司已成功注册多枚“八角笼中”商标,并登记了相关著作权。
此事仍在持续发酵,公众和媒体都在密切关注着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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