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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辽宁省纪委监委对锦州医科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发现其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于2025年2月6日正式通报,根据辽宁省纪委监委的最新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已对锦州医科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华所涉及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立案的审查调查。

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刘华背离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违背了初心与使命,对党组织缺乏忠诚,甚至采取转移、隐匿证据等手段,公然对抗组织的审查。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并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在组织原则方面,刘华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此外,他还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

更为严重的是,刘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医疗器械采购、工程款结算等多个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彻底失守了纪法底线。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他仍未收敛、不收手,性质极为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华开除党籍处分,并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同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也将一并移送。

此次事件再次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守党纪国法,保持清正廉洁,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惩处。(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