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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原高管肖星因受贿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8万余元,构成受贿罪。

中国太平原高管肖星因受贿被判无期徒刑,认罪悔罪

1月13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肖星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肖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其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3年期间,肖星利用其担任的多个职务便利,包括共青团上海市委科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东新区支公司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合作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8万余元

法院认为,肖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法庭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肖星案的调查始于2023年7月18日,并于2024年1月5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调查发现,肖星不仅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还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肖星的违纪违法行为包括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弃守廉洁底线等。根据相关规定,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肖星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肖星生于1971年12月,曾任太平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太平金融科技服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等多个职务,2020年6月起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直至被查。

来源:央视新闻政事儿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