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省市试点外商独资医院,推动医疗领域有序扩大开放
AI导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发布《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在北京等9个省市及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满足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推动医疗领域有序扩大开放。
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在北京、天津、上海等9个省市及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此举旨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推动医疗领域有序扩大开放。
选择这9个省市作为试点,主要基于医疗服务需求、医疗管理水平及促进外资投资等多方面考虑。这些地区对外开放程度高,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众多,医疗服务需求大。同时,这些地区积累了丰富的外资医疗机构管理经验,有利于政策落地、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外商独资医院的设立对全国医院体系发展全局和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影响不大,反而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外商投资环境,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独资医院的管理理念、方式和服务模式,也能为国内其他医院提供一定参考。
关于医务人员的薪资待遇问题,试点地域范围有限,且是渐进发展过程,对其他医院医务人员队伍影响不大。我国医院保持着较高的就业吸引力,对医务人员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且中外合资合作医院20多年的发展并未对其他医院人员流动产生重大冲击。
投资主体方面,要求境外投资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医疗卫生投资与管理的经验,并能提供国际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技术和设备,补充或改善当地医疗服务能力。
外商独资医院需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在审批准入、执业管理等方面接受全流程监管。同时,对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诊疗活动进行了严格限制,确保人类遗传资源安全。
商务部在吸引和利用外资促进国内医疗领域发展方面,持续优化引资政策,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引导外商在医疗相关领域扩大投资。未来,商务部将加大医疗领域引资力度,落实好扩大开放试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外商投资服务保障。
外商独资医院进入中国市场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成为基本医保定点机构,为参保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需符合执行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医疗保障范围及接受医疗保障部门监督管理等要求。
此次试点方案不包括中医类医院,是基于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伟大创造及国外办中医类医院数量很少的考虑。外商独资医院在使用药品和器械方面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符合备案条件的二级甲等以上级别的医疗机构可备案为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外商独资医院也可开展药物临床试验。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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