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密集发布税收政策,加大小微企业等支持力度
AI导读: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自8月1日起密集发布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旨在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多个领域,所有相关政策均执行至2027年底,减税效果显著。
自8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密集发布了一系列税收政策,经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截至发稿已累计发布9条政策公告,旨在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创投企业及金融机构等多个领域。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许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这些政策多数是对即将于今年底到期的优惠政策进行延续,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和完善,部分政策更是加大了支持力度。所有相关政策均将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这一长期的税收优惠周期有助于稳定企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多项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大了支持力度。例如,《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并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也减按1%预征率预缴。
有专家经过测算分析表示,以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收入为500万元、适用征收率为3%为例,由于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该纳税人一年可节省10万元增值税,减税效果显著。
此外,《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也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200万元。
一位广州市海珠区的小规模企业财务分析人员表示,从政策内容来看,这些税收优惠将为企业节省大量税费,“差不多够多招一个人了。”他还注意到,优惠期将持续至2027年底,这意味着企业将在较长时间内享受优惠。
此次发布的政策还包括对创业就业群体的专门支持。《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提出,脱贫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这一限额标准还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最高上浮20%。
除直接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就业外,这些税费优惠政策还在小微企业融资、创业投资等方面提供了支持。其中包括将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相关政策条件延续至2027年底,并发布了《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该公告明确,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对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也免征增值税。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李旭红认为,通过直接减轻金融机构税收负担,可以提升其向小微企业的融资意愿,为小微企业引入更多资金“活水”。对经营主体而言,降低金融机构的税负则间接减轻了企业负担。总体来看,这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形成合力,有望激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活力,改善企业经营状况,充分吸纳就业。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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