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数字贸易发展意见,设定明确目标
AI导读:
中国发布《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设定2029年和2035年发展目标,强调支持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发展、推进制度型开放和完善治理体系,提升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为数字贸易的未来发展设定了明确目标。
《意见》提出,至2029年,中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占比将提升至45%以上,并建立起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体制机制。至2035年,该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到50%以上,形成有序、安全、高效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
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4》显示,2023年中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额达到3859亿美元,同比增长3.5%,占服务贸易总额的41.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周念利指出,《意见》中的目标既具有可行性,又保持了对统计口径变化的适度预留。
《意见》核心:三大重点任务
《意见》共包含18条措施,聚焦于三大重点任务:支持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和经营主体发展、推进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完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
周念利强调,中国未来需在增强对现有国际规则的接受能力的同时,主动输出规则,逐步在全球规则制定中扮演更重要角色。
数字贸易大国,仍有提升空间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中国作为数字经济和对外贸易大国,在数字贸易领域具备较好的产业基础和广阔市场空间,但仍存在经营主体竞争力不强、开放程度不高、治理体系不完善等短板。
从全球视角看,WTO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数字化交付服务出口额同比增长9%,占全球服务出口的54.2%。中国在数字化交付服务出口排名中位列第六,进口排名第七,显示出较大的提升空间。
周念利指出,中国在数字订购贸易,尤其是跨境电商领域具有显著优势,但在数字服务贸易和数字技术贸易方面,仍需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推进制度型开放,培育经营主体
《意见》提出了支持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和经营主体发展的五大任务,包括积极发展数字产品贸易、优化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数字技术贸易等,旨在塑造中国数字贸易的新动能和新优势。
周念利解释,数字贸易降低了贸易门槛,使得更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得以参与。因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帮助这些主体更好地融入全球数字贸易体系。
在推进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方面,《意见》提出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等三项任务,旨在扩大中国数字领域的对外开放。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动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
提升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
在完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方面,《意见》提出了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深化国际合作等四项任务,旨在提升中国数字贸易治理水平。
周念利表示,中国在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时面临数据跨境流动、市场开放等难题,同时,在规则输出方面也存在经验不足的挑战。然而,随着中国数字贸易实力的增强,主动参与规则制定已成为必然趋势。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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