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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两项存款自律倡议正式实施,涉及对公及非银同业存款。倡议旨在降低银行负债成本,改善净息差。包括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和同业存款分类锚定政策利率等措施。

12月1日,我国金融市场迎来了两项重要的存款自律倡议正式实施,这两项倡议分别针对对公存款及非银同业存款。从当日起,对公存款服务协议中引入了“利率调整兜底条款”,旨在及时反映市场利率的变化;同时,同业活期存款则根据分类锚定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或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进行定价。

这两项倡议的推出,无疑将对银行的对公存款业务和同业存款业务产生深远影响。分析人士预测,“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广泛应用或将改变对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协定存款等产品的格局,有效遏制对公存款“定期化”的趋势。另一方面,非银同业活期存款利率通过分类锚定政策利率,预计将出现下调,降幅可能达到25个基点左右。这两项倡议与先前禁止“手工补息”的倡议相辅相成,共同致力于降低银行的负债成本,为改善净息差提供有力支持。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11月29日发布的《关于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自律倡议》明确指出,银行必须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加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以确保协议期间内,银行存款挂牌利率或内部授权上限的调整能够及时反映在按协议发生的实际存款业务中。对于不符合该倡议的存量协议,原则上应在倡议发布后的一年内完成新协议或补充协议的签订。

对公客户在存款正式存入前,通常会与银行签订包含利率等关键要素的框架性服务协议。在协议生效期间,这些关键要素基本保持不变,不随市场利率波动而调整。这也意味着,对公客户在存款存入前就已锁定了未来一定时期的利率,而利率风险则主要由银行承担。此次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旨在应对利率市场化和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确保协议中的利率能够灵活调整,从而降低银行的利率风险。

同时,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同日发布的另一份倡议中,提出了对同业活期存款进行分类锚定政策利率定价的方案。该方案将非银同业活期存款利率纳入自律管理范畴,根据金融基础设施机构和其他非银金融机构的不同属性,分别参考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和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进行合理定价。这一举措有助于政策利率的传导,并可能带来非银同业活期存款利率的下调。

据统计,截至三季度末,国有六大行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的公司存款规模均超过10万亿元,但较上年末略有减少;而邮储银行公司存款则实现了12.96%的增长。与此同时,六大行的同业存款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合计近18万亿元。这表明,同业存款在银行负债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国海证券研报指出,“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推广将有助于缩短存款重定价周期,将存款挂牌利率的调降迅速传导至银行负债成本中。同时,由于对公存款和同业存款在银行负债端具有一定的替代性,银行可能会同步下调对公存款利率以降低整体负债成本。预计对公存款利率将进一步下行,尤其是大额协议存款和结构性存款;而同业存款利率则将显著下降,银行间的资金成本也将随之降低。

两项存款自律倡议的实施不仅有助于降低银行的负债成本、改善净息差状况;还通过规范存款利率定价、压降同业存款利率以及禁止隐性利率竞争等方式,为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更加灵活的存款利率调整机制也将有助于银行更好地管理利率风险、稳定净息差水平、保障持续稳健经营。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