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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旨在通过深化物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等措施,到2027年将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降至13.5%左右,并鼓励发展物流新模式与支持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旨在从多方面推动物流行业的优化与发展。该方案涵盖了深化物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健全国家物流枢纽与通道网络、强化创新驱动与提质增效、以及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等多个核心领域。

《行动方案》设定了到2027年的具体目标,即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要降至13.5%左右。同时,提出了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的新要求,力求进一步优化货物运输结构,提升铁路货运量与货运周转量的占比,保持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的快速增长。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强调,《行动方案》是基于我国产业结构及运行特征、物流业发展实际情况综合研判后提出的,是指导未来物流行业发展的“施工图”和“作战图”。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降低物流成本的目的在于提升我国产品的竞争力与消费者的购买力,同时通过数智化手段降低物流成本,并加强冷链、农村物流等薄弱环节。

张世昕进一步指出,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并非简单减少运输成本或压缩物流企业的合理利润,而是要通过调结构、促改革,优化物流资源配置,加强各环节协同衔接,提升物流体系运行效率,支撑尽可能多的经济产出。

《行动方案》详细规划了七部分内容,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及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明确了到2027年降低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的详细路径。实现这一目标将在宏观层面降低国民经济运行成本,提升制造业竞争力,促进生产力布局优化,提高物流服务水平。

此外,《行动方案》还鼓励发展物流新模式,如与平台经济、低空经济、无人驾驶等相结合的物流模式,支持企业商业化创新应用,促进物流平台经济的创新发展。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行动方案》提出了实施“新三样”物流高效便捷工程,加强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出口的国内港口仓储设施建设,并支持铁路货运、内河水运、物流枢纽等领域的设施建设,加快形成现代化物流基础设施体系。

盘和林建议,为解决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投资不足的问题,政策应从税收、金融、补贴等方面向农村物流倾斜,同时鼓励国企带头降本增效,通过技术手段升级物流系统,发展物流产业,增加物流供给,共同推动物流成本的降低。

(图片来源于网络,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