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联合惩戒办法》正式施行
AI导读: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建立健全联合惩戒制度,保障民众财产安全,构筑社会联防共治机制。
日前,公安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简称《惩戒办法》),并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旨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建立健全联合惩戒制度。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郑翔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惩戒办法》共18条,涉及惩戒原则、对象、措施、分级、程序及申诉核查等六方面内容。该办法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重要配套文件,对深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相关部门对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犯罪的惩戒力度加强,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有效打击诈骗分子及其合作方。助贷机构风控部门人士表示,电信诈骗手段不断翻新,金融机构需持续推广反诈知识,帮助民众增强反诈意识,并优化信贷流程与技术手段,提高事前风险提示与事中劝阻拦截能力。
《惩戒办法》规定,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将受到金融、电信网络、信用惩戒,期限为3年。同时,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等行为的单位、个人或相关组织者也将受到相应惩戒,期限为2年。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将限制惩戒对象名下账户的非柜面出金功能,并纳入失信主体名单进行公示。
业内人士指出,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者采取上述惩戒举措,主要基于两点考量:一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过程中存在庞大的黑灰产从业者,他们为诈骗活动提供帮助;二是诈骗犯罪团伙通过购买、租用等方式获取作案工具实施诈骗。通过实施惩戒举措,将对电信网络诈骗产业链形成更大威慑力,保障民众财产安全。
郑翔表示,《惩戒办法》从落实实名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保护公民信息等角度出发,有效铲除涉诈黑灰产滋生的土壤,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力度,坚决遏制犯罪高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不要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等,不要参与帮助诈骗分子架设呼叫转接设备、推广引流、转移涉诈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对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至关重要。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五花八门,严重威胁群众财产安全。某助贷平台调研报告显示,受访者遭遇“先交钱才能借钱”虚假借贷骗局的状况最多。为了避免更多借款人受骗,平台正持续提醒用户“激活额度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告还显示,78%受访用户遇到诈骗会第一时间报警,18%用户会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仅4%用户表示“自认倒霉”。受骗民众会迅速找到金融机构,要求拦截贷款资金发放与相关转账行为。金融机构通过AI面审系统识别异常借款人,并采取延时放款举措,给予借款人时间识别骗局。
在这个过程中,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实时共享显得尤为重要。若一家平台能迅速识别借款人遭遇潜在诈骗风险,并将相关信息分享给其他金融机构,其他机构就会倍加警惕,采取相应措施,大幅减轻借款人的受骗资金损失。金融机构还需积极提供诈骗线索,协助相关部门打击诈骗分子与黑灰产组织,并向民众普及新型诈骗套路与防范策略,合力构筑更强的社会联防共治机制。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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