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完成2024券商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数据确认
AI导读:
中国证券业协会已要求各券商对2024年度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数据进行最终确认,包括多个关键维度的评价。今年中证协还发布了修订后的评价办法,旨在提升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回顾2023年,共有92家券商参评,14家获A类评价。
新华财经北京11月28日电 (赵中昊)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已要求各券商对2024年度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数据进行了最终确认。这标志着中证协对券商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全面审视已接近尾声。
根据《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中证协在今年7月底向各券商发送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具有承销业务资格满3年且在2023年度开展公司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报送评价材料。中证协在前期已收到各券商报送的评价材料,并协调各证监局、沪深交易所按照分工对各项指标进行了审阅。经过审阅,各券商已在11月27日前对审阅后的相关数据进行了最终确认。
本次评价数据覆盖多个关键维度,包括但不限于内控处罚处分、制度建设、内部控制人员占比、从业3年以上业务人员占比、廉洁从业、项目处罚处分、风控实效、监管部门关注、承销主动管理、风险处置、科技运用、正向申报质量、负向申报质量、发行定价利率、受托管理、交易所关注、项目承揽、项目承做、定价配售和服务国家战略等。
券商在反馈过程中如有异议,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值得注意的是,各券商在前期报送评价材料时,已对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进行了承诺,因此,此次反馈不接受比原报送数据得分更高的数据补充。
今年6月12日,中证协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发行定价利率指标的调整、扣分标准的精准化、扣分力度的加大、加分方向的细化以及绿色及低碳转型债、科技创新债加分分值的提升。这些修订旨在更准确地反映券商债券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升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回顾2023年券商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共有92家券商参评,其中14家券商获得A类评价,60家获得B类评价,18家获得C类评价。获得A类评价的券商包括安信证券、财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广发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联合、平安证券、申万宏源、兴业证券、中金公司和中信证券。
此次评价不仅是对券商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的一次全面检验,也为未来券商提升债券业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提供了重要参考。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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