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AI导读: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策,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放宽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优化置换贷款条件,并延长贷款到期时间,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每经AI快讯,11月2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旨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缴存人提供更加灵活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首先,通知明确优化了新购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对于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将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降低了购房门槛。
其次,放宽了购房首付款的提取条件。缴存人家庭在通知印发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可以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了缴存人的经济压力。
此外,通知还优化了置换贷款的条件。对于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人家庭,可以申请将现有全市唯一住房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同样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进一步降低了贷款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延长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到期时间。男性贷款到期时间延长至68岁,女性延长至63岁,或可延长至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为缴存人提供了更加灵活的还款期限选择。
据悉,其中第一、二、三条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第四条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政策的调整,将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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