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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发布《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旨在规范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促进医疗服务质价相符。该指南整合现行超声检查类价格项目,设立“B型超声检查”以“部位”计价,并突出体现超声检查的技术劳务付出。

11月2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了《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简称《立项指南》)。该指南旨在规范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促进医疗服务质价相符。

超声检查利用高频声波(超声波)在人体组织中传播并反射形成图像,从而观察身体内部结构。按照不同检查手段,超声检查可分为A超、B超、多普勒超声和彩色多普勒超声、超声造影等不同类别。《立项指南》参考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项目,设立对应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立项指南》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现行超声检查类价格项目整合为13项,供各省份医保局参考。各省份需结合实际,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再由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价格。

此次《立项指南》具有几大亮点:分类设项使超声检查立项更科学;支持超声检查更好地发挥诊断功能;更好地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例如,设立“B型超声检查”以“部位”计价,并明确了部位的具体内涵,解决了以往按检查部位拆分立项导致的价格参差不齐和重复收费争议。

北京三医智酷医院管理发展研究院院长魏子柠表示,《立项指南》量化了各类收费项目,针对具体部位的收费更精准,医患双方更加明确,有利于患者明白各类收费项目,也方便医院操作收费。此外,《立项指南》突出体现超声检查的技术劳务付出,如设立“心脏负荷超声”加收,为特殊部位超声的诊断价值留出价格空间;将“胎儿系统性筛查”等项目单独设立,体现超声检查医师的临床劳务付出。

国家医保局强调,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应强调技术劳务价值,降低大型设备为主的检查类价格,提高诊查、护理、手术、康复等诊疗类项目价格。此次《立项指南》正是以此为契机,指导各地调整相关项目的价格政策定位,促进质价相符。魏子柠认为,这是对医技人员技术劳动的尊重,符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提出的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的要求。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