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动“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
AI导读:
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建立近一年来,金融监管总局指导银行加大力度落实贷款投放进度,推动“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确保新增贷款安全,提升存量债务清偿能力,实现房地产与金融的良性循环。
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建立近一年来,金融监管总局正指导银行加大力度落实贷款投放进度,推动“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据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各地相关部门与商业银行已形成一套可复制推广的“白名单”项目信贷投放经验。
该经验的核心在于推动商业银行持续完善“能贷”“敢贷”的长效机制,确保新增贷款安全,提升存量债务清偿能力,实现房地产与金融的良性循环。为实现银行“能贷”,各地相关部门与商业银行采取三步走策略:首先,由协调机制对当地在建房地产项目进行梳理,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白名单”并推送给商业银行;其次,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协调机制组织房地产企业针对性做好问题修复;最后,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行独立自主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积极给予融资支持。
在审核把关方面,协调机制已在全国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确保“白名单”项目质量。对于接收到的“白名单”项目,商业银行将区分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和项目公司开发运营风险,做好项目可行性评估,并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论证。例如,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在协调机制的帮助下,成功为万科集团成员企业长春北方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额投放贷款6.1亿元,保证了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在资金拨付方面,商业银行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将贷款资金拨付给房地产项目公司,并直接受托支付到材料商、施工方等上下游企业。未来,商业银行可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用款计划,将贷款提前发放至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续依据实际用款申请从监管账户受托支付至用款对象。例如,农业银行玉林分行在了解到当地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趋势后,主动与项目公司沟通,开立项目资金监管专户,超1亿元开发贷款一次性拨付到账。
资金提前到位对房地产企业带来三重有利影响:改善资产负债表、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增加各方对开发项目的信心。同时,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表示,贷款资金进入项目资金监管账户,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不会被项目公司挪用,有利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为调动信贷人员和基层分支机构的积极性,让他们“敢贷”,商业银行还需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切实解除信贷人员后顾之忧。商业银行应落实好尽职免责要求,职能部门及相关员工在评级、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等环节已按要求勤勉尽职的,以及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贷款发生风险的,应予以免责。
协调机制持续监测项目情况,多措并举推动商业银行对“白名单”项目“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有利于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也能进一步从根本上防范金融风险。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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