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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消息,全国多地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并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到2030年,将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分级诊疗体系也将发挥有效作用。

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于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加强首诊与转诊服务以及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最新进展。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实现超过100项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其中北京、江苏、浙江的互认项目分别达到481项、478项和443项。此外,多地正积极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以实现跨机构、跨区域的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指出,检查检验作为医疗服务的重要一环,实现不同医疗机构间的结果互认,有利于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医疗费用,提升医疗服务效率。为此,国家卫生健康委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推动检查检验水平趋同和结果互认。

近日,国家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未来几年的目标: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实现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互认项目超过200项;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互认项目超过300项,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到2030年,全国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

指导意见还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发布互认项目清单和医疗机构清单,明确互认范围、参考时限、质量要求等,并制定“负面”清单,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焦雅辉强调,互认工作应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尊重医生临床决策权。

此外,我国还将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根据《关于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的通知》,到2025年底,紧密型医联体内将建立顺畅的双向转诊制度;到2027年,省域内医疗机构间转诊制度将顺畅建立;到2030年,分级诊疗体系将发挥有效作用,为患者提供系统连续、公平可及的医疗服务。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