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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布指导意见,计划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优化处理模式,推广先进技术,推动构建循环利用体系,并开展建设试点。同时加强信息化监管,完善处置设施,提升处理水平。

  国家计划全面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优化医疗废物处理模式,推广先进技术,并推动构建危险废物循环利用体系。同时,将开展“无废集团”和“无废园区”的建设试点。

  11月27日,国家发布了《关于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征求各方意见。该意见稿提出,支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建设规范有序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并深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危险废物转移应遵循就近原则,避免大规模、长距离转运。此外,将推动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体系,确保处置能力与需求匹配。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是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关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国务院办公厅已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并提升技术和运营水平。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调研时强调,要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完善电子转移联单闭环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于工业领域,如化学原料制造、石油炼制、金属、采矿等。据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9514.8万吨,2023年预计约为1.2亿吨。然而,我国在危险废物处理上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处理水平较低,且对其分布、流向等情况尚未完全掌握。

  业内专家指出,我国在危险废物鉴别和认定方面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撑,导致鉴别能力较弱。为此,征求意见稿旨在深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方式改革,强化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7年,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将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100%全覆盖,全国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将稳中有降。到2030年,全国将基本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全覆盖,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

  在具体措施上,征求意见稿提出推行“网格化”收集服务,推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应收尽收,并为其提供规范化环境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服务。同时,支持重点区域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协同规划、共建共享。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支持偏远地区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转运长效机制,鼓励依托较大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集中收集转运点,并推广“小箱进大箱”收集模式。对于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置条件的偏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可自建处置设施或采用移动式处置设施。

  同时,国家将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标改造,支持开展集团化建设和专业化运营。在危险废物再生利用方面,将引导大型企业集团和工业园区内部共享利用处置设施,推动“点对点”定向利用。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建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联审机制,探索“一证式”管理,并研究建立危险废物再生利用环境风险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