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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发布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公告,明确了调整范围、规则、申请方式及时间等关键细节,旨在减轻购房者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调政策发布一周后,国有四大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迅速响应,纷纷发布了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详细公告,明确了调整范围、规则、申请方式及时间等关键细节。

四大行的调整范围均覆盖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发放的贷款,针对不同类型的贷款,各行给出了具体的调整条件。例如,工行规定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及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部分;农行则涵盖了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且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需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中行和建行也分别规定了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并明确了符合首套住房标准的条件。

在具体情形上,工行明确了“首套个人住房贷款”的四种情况,包括原贷款发放时满足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因政策变化导致原本按二套房贷利率办理的房贷等。农行也明确了类似的情况,并指出对于当地政府尚未明确是否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城市,可待政策确定后执行。

在调整规则方面,四大行均根据贷款发放时间,规定了三种不同的调整情形。对于2019年10月7日前发放的已转换为LPR定价的贷款,各行根据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进行调整;对于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发放的贷款,则按照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5月15日后发放的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减20个基点。

对于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四大行均要求客户先申请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规则调整。其中,农行明确了转换后的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

在申请方式和时间方面,四家银行均表示客户可以采取协商变更合同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工行、农行、中行均指出,对于符合条件的客户,将进行批量下调,并明确了批量调整的时间和方式。同时,各行也给出了客户自主申请的时间和方式,包括线上和线下渠道,以及申请所需材料和审核流程。

此次调整旨在减轻购房者的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地,预计将有更多购房者受益于此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