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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近日公布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行业失信行为管理,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并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该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财政部近日公布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失信行为管理,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并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办法》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列为严重失信情形,如注册会计师被暂停执行业务、吊销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经营、吊销执业许可,以及因违法执业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这些行为将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将面临重点监管、提高抽查频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以及不予授予荣誉称号等惩戒措施。此举旨在加强行业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失信主体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后,可申请信用修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将建立健全信用修复配套机制,鼓励失信主体自我纠错、主动自新。

《办法》还建立了信用修复机制,规定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在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一年后,可以申请提前移出名单,并详细规定了移出的程序。这将有助于失信主体恢复信用,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财政部门将按照《办法》规定,审慎准确地将失信主体列入、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同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个人隐私保护,用好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信用重塑。财政部还将督促省级财政部门持续跟踪《办法》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提升效果。

(图片来源:上海证券报相关报道截图,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