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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26项具体措施,旨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完善民营企业投融资支持政策等,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开放发展。

上海市委、市政府近日正式印发《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4月17日,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该措施旨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完善民营企业投融资支持政策、解决拖欠账款问题、保护合法权益、支持创新开放发展及加强服务保障,共提出26项具体措施。

《若干措施》强调,围绕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顾军表示,将努力营造平等对待、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全球化发展,优化产业链布局,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

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是金融监管重点。《若干措施》提出,加快完善投融资支持政策,聚焦关键领域,拓宽发展空间,解决融资难问题。

在支持民营企业扩大有效投资方面,措施提出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领域,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应用场景建设,建立重点项目库,并加大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人工智能、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

拓宽融资渠道方面,加强上市辅导、法律服务,鼓励民营企业并购重组、市值管理,支持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扶持资金等支持民间投资项目。

《若干措施》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落实“浦江之光”行动升级版和并购重组行动方案,鼓励优质民营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对接资本市场。目前,“浦江之光”平台已储备超3000家优质后备企业。

此外,《若干措施》还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开放发展,积极参与重点科技攻关任务,建立科技企业参与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研究机制,支持高能级科创平台和创新资源向民营企业开放。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