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聚焦社会保险、竞业限制等问题,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对提升案件处理效率、保障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要求各级裁审机构平衡企业发展与职工权益,确保竞业限制制度合理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16日联合发布了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聚焦社会保险、竞业限制等热点问题。这些案例明确了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变相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孕期女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以及未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补足抚恤金差额等法律适用标准,对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效率、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竞业限制作为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制度安排,其本意是适度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权,以预防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然而,当前一些用人单位滥用竞业限制条款,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利,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损害了正常的营商环境。

典型案例中,某保安公司与李某的竞业限制纠纷受到关注。双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李某未续订合同并入职另一家保安公司。某保安公司认为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申请仲裁,但被仲裁委员会驳回。这一裁决体现了对竞业限制条款的实质性审查,既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又防止了因不适当扩大竞业限制范围而妨碍劳动者的择业自由。

两部门要求各级裁审机构在处理竞业限制争议时,应坚持平衡企业发展与职工权益的原则,确保竞业限制制度的合理实施。同时,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遗属少领取抚恤金等待遇的,应依法赔偿差额损失,这也是此次典型案例中的另一重要法律适用标准。

近年来,两部门已联合发布3批共31个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规范法律适用、统一裁审标准。未来,两部门将继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推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引导劳动者合法理性维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