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启动银行审计报告批量查验试点
AI导读:
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在银行信贷等业务领域开展审计报告批量查验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多家银行为试点对象,旨在提升银行业务审核效率,打击虚假审计报告,强化风险管控。
4月15日,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在银行信贷等业务领域开展审计报告批量查验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试点对象。
这些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信贷业务及其他业务实际情况,选择3-5家代表性的一级分行(包括其下属全部支行)参与试点。试点区域由试点机构自行确定,试点期限为《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
此次试点的核心目标是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系统与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对接,开展银行信贷审核领域审计报告的批量自动查验和智能查验。公司理财、贸易金融等其他业务领域也可参照信贷审核业务,实行审计报告批量查验。
同时,《通知》强调运用信息化手段打击不法机构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违规出具多份审计报告等违法行为,旨在提升银行业务审核效率,强化风险管控。
《通知》还要求各试点机构加快推进系统对接,实现审计报告的批量自动查验;修改内部规则,完善审计报告查验流程;探索系统优化升级,推动审计报告查验的创新发展。
具体来说,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加快制定审计报告查验数据的内部应用流程和方案,根据信贷及其他业务实际情况,修改内部规则,明确客户提交审计报告时需同步提供统一监管平台下载的已赋码审计报告电子版原件,以便查验。
在确保信息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各方将探索升级系统接口及数据查验模式,不仅查验审计报告真伪及状态,还将核验关键财务指标,开展智能查验与分析;探索建立异常预警机制,对异常审计报告进行标识预警,加强风险提示。
此外,《通知》还规定,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按规定在统一监管平台申请审计报告赋码,并向客户提供已赋码审计报告电子版原件。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加大对审计报告赋码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各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制定具体试点方案,明确步骤、设定目标,及时总结评估,优化流程及业务系统,并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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