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保护知识产权对于种业发展尤为关键,我国持续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通过司法保障和技术手段,维护市场秩序,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种子虽小,却事关国家粮食安全,需多方协同发力,助力种业振兴。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对于种业发展尤为关键。在春天里,田野上的一粒粒良种承载着端牢中国饭碗的希望。

  对于深耕育种的农业专家而言,耐住寂寞、埋头育种只是前提,新品种“入市”后的知识产权保护才是更大的挑战。近年来,种子“套牌”“白皮袋”“真假掺混”等侵权手段层出不穷,严重扰乱了种业市场的经营秩序,也极大地挫伤了育种单位和企业原始创新的积极性。

  种子被誉为农业的“芯片”,优良品种的诞生过程漫长,凝聚着育种者的心血和育种单位的长期科研投入。若创新成果频繁遭遇侵权,不仅会给育种单位和企业带来巨大损失,更会严重打击其创新积极性,阻碍我国种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种业发展至关重要。

  以冈某公司为例,该公司是“冈优188”水稻植物新品种的独占实施被许可人。该种子凭借其高产、优质、抗性强等优点,受到农户的广泛好评。然而,农某公司却生产并销售涉嫌侵犯“冈优188”品种权的“冈优88”种子。经过一系列取证和第三方检测后,冈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获得了596万余元的赔偿。

  为了既保护品种权人的权益,又规范种业市场,我国持续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强化种子质量监管执法,确保种子质量安全和农民用种安全。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连续发布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为规范种业市场秩序、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司法范本。

  法治是种业创新与振兴的坚实保障。在一起典型案例中,邓某进、黄某违反与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私自繁育稻种并销售,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法院最终认定其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并判处了有期徒刑和罚金。这些标杆式裁判彰显了法律的威慑力,向全社会传递了尊重和保护种业创新的强烈信号。

  在治理种业侵权、促进种业创新的过程中,法治和技术双轮驱动至关重要。农业农村部依法依规推进“仿种子”问题治理,利用现代分子检测技术开展品种DNA分子指纹检测筛查,全面清理无分子位点差异的问题登记品种,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坚定了育种单位和企业加大品种研发投入的信心和决心。

  种子虽小,却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种业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需要多方协同发力。随着种子产销全流程监管不断完善,种业市场环境将更加优化,更多中国良种将走出实验室,在田间生根发芽。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