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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7年、2030年虚拟电厂发展目标,鼓励多元企业参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能源转型。

  【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1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虚拟电厂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各类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标志着我国虚拟电厂建设进入加速期。

  政策鼓励能源企业、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积极投资虚拟电厂,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共同推动技术及模式创新。这将有助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能源转型。

  虚拟电厂作为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将被加快推进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交易,并明确相应的电量电费计算原则。虚拟电厂在电力市场中的作用日益显著,不仅增强了电力保供能力,还促进了新能源消纳,完善了电力市场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2025〕3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相关部门需按照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虚拟电厂发展方案,加快推动虚拟电厂规模化发展。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提升虚拟电厂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充分发挥其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明确虚拟电厂的定义和功能定位,坚持开放包容,健全政策体系,保障安全可靠,鼓励多元参与。

  二、规范虚拟电厂的定义和定位

  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资源,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新型组织模式。

  三、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因地制宜发展

  省级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虚拟电厂发展方案,加快培育虚拟电厂主体,持续丰富虚拟电厂商业模式。

  四、持续提升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接入调用机制,提升资源聚合水平。

  五、完善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等机制

  明确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健全参与电能量市场的机制,完善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机制,优化需求响应机制。

  六、提高虚拟电厂安全运行水平

  提升虚拟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水平,加强虚拟电厂自身安全管理。

  七、推动虚拟电厂技术创新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加强虚拟电厂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建立健全虚拟电厂全环节标准体系。

  八、加强组织实施

  落实各方责任,完善支持政策,加强评估推广,形成良好的发展氛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5年3月25日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