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本文探讨了高效有序的退出制度对激发经营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市场机制的重要性。分析了企业退出难的原因,介绍了简易退出制度的推行情况,提出了加强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统一细化退出条件的建议。

高效有序的退出制度,对于激发经营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至关重要。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完善企业简易退出制度的任务。当前,如何进一步破解企业退出困境,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活力的关键课题。

企业退出为何难?全国人大代表、陵有色集团总经理丁士启在全国两会上指出,注册企业以小时计,但企业破产却需以年为单位,这反映了企业“生易死难”的现实。企业退出市场需经历决议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销登记等复杂过程,涉及众多法律和经济事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周友军认为,企业退出机制受阻主要因为退出流程复杂且成本高昂。企业需处理债权债务、支付员工工资社保、缴纳税款等,还需面对股东纠纷和高额代理费用。这些障碍导致大量企业因注销程序复杂而搁置相关手续,形成“僵尸企业”,影响市场新陈代谢。

推行企业简易退出制度,旨在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和时间。新公司法规定,无债务或已清偿全部债务的企业,可经全体股东承诺后通过简易程序注销。这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了更便利的途径。

近年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聚焦企业注销难点,提供便利化服务。各地依托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企业注销登记。注销便利化改革已显著提升企业退出市场效率。

然而,企业退出市场前需彻底了结权利义务,保护各方利益。需预防企业通过简易退出机制逃废债和逃避社会责任。同时,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政策执行差异等问题也需解决。建议加强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统一细化企业简易退出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