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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针对《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旨在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深化改革转型,有效防控风险。修订稿主要涵盖聚焦主业、强化公司治理、加强风险防控和规范重点业务环节等方面。

  本报讯 (记者刘琪)4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针对《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旨在推动信托行业回归本源,深化改革转型,有效防控风险。主要修订内容涵盖多个方面:

  首先,修订稿聚焦信托公司主责主业,强调回归本源。明确信托公司应立足受托人定位,规范开展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并打破刚性兑付。

  其次,修订稿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公司治理。要求信托公司加强党的建设,完善治理机制,加强股东行为和关联交易管理,并建立科学的内部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再者,修订稿加强了风险防控,规范了重点业务环节。督促信托公司建立以受托履职合规性管理和操作风险为重点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信托业务全过程管理。

  最后,修订稿强化了信托监管要求,明确了风险处置机制。提高了信托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强化了资本和拨备管理,并加强了行为监管和穿透监管。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对《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发布实施。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