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半导体协会发布原产地认定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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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发布紧急通知,规定集成电路原产地按四位税则号改变原则认定,流片地认定为原产地。建议进口报关时以晶圆流片工厂所在地为准申报。
4月11日,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半导体产品“原产地”认定规则的紧急通知》。依据海关总署的最新规定,“集成电路”的原产地将按照四位税则号改变原则来确定,即晶圆的流片地被视为原产地。这一通知建议,无论是已封装的还是未封装的“集成电路”,在进口报关时,其原产地应以“晶圆流片工厂”的所在地为准进行申报。这一新规定将对半导体产品的进口流程产生重要影响。

图片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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