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对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压实从业主体责任,强化协同治理,旨在提升线上食品安全治理效能,遏制无证经营、篡改保质期、虚假宣传等问题。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9日讯(记者佟明彪)保质期“云篡改”、资质证明“PS化”、农产品“美颜直播”……当前,电商平台快速发展,衍生了外卖、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食品经营新模式,也带来了食品安全风险的新挑战,线上监管亟待加强。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压实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强化协同治理。

  据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司长司光介绍,《意见》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主播及其服务机构、广告活动参与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等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网络交易平台企业需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严格审查入网销售资质,规范信息公示,加强过程管控;主播及其服务机构要规范营销,依法查验推荐食品;广告活动参与者要依法开展食品类互联网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把质量安全关,保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若从业主体明知产品违法但未处置,将依法担责。

  在协同治理方面,《意见》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广电等部门,明确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治理要求,加强信息监测通报和协查处置,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司光表示,《意见》将显著提升线上食品安全治理效能,遏制无证经营、篡改保质期、虚假宣传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协同管理,加快出台配套制度,加大监督抽检和执法力度,确保食品同标同质,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