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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将继续为部分城市提供资金支持,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扩大至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及黄河、珠江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

  4月8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标志着城市更新行动将获得新的财政支持。

  《通知》明确指出,中央财政将继续为部分城市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旨在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强消费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两部门将通过竞争性选拔,选出基础条件优越、积极性高、特色鲜明的城市,在城市层面探索资源整合,建立资金、用地、金融等保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财政将按区域给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城市定额补助。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扩大至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重点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补助金额方面,东部地区每个城市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及直辖市每个城市不超过12亿元。

  力争通过三年的探索,城市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水平将显著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也将进一步提高,老旧片区宜居环境建设将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城市更新进程或将迎来全面提速,中央财政资金将重点投向民生与公共属性突出的领域,与地方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共同发力,实现显著的杠杆效应。

  中指研究院研究总监吴建钦指出,今年的定额补助呈现出诸多新特点,包括重点领域进一步拓展、示范城市评选范围扩大以及资金支持方向更加多元等。今年的资金投向除了样板项目外,还可用于项目储备和生成机制、资金安排和筹措机制、用地保障和审批机制这三类机制建立过程中的相关支出。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