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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8日发布公告,将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从多地试点推广至全国。该政策允许境外旅客在指定商店购物时即获退税款,已在上海等地成功试点,现具备全国推广条件,有助于提升旅游业服务水平,激发境外旅客消费活力。

  国家税务总局8日对外发布公告,对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政策的主要内容、办理流程和施行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将这一便捷服务措施从原先的多地试点推广至全国范围,标志着我国旅游服务业的又一次重大升级。

  所谓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指的是在已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境外旅客只需在指定的“即买即退”商店购买退税物品,签订相关协议书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即可当场获得与退税款等额的人民币款项。这一创新举措前期已在上海、北京、广东、四川、浙江、深圳等地进行了成功试点。

  “自‘即买即退’政策试点启动以来,其运行状况一直平稳,广受境外旅客好评,目前完全具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条件。”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相较于传统离境退税流程,“即买即退”的最大亮点在于将退税环节前置,使得境外旅客在购物时就能即时获得退税款,直观感受退税带来的经济优惠,从而鼓励旅客在购物现场利用退税款进行再消费。

  公告详细说明了境外旅客在“即买即退”商店购物的流程:旅客购买退税物品并办理信用卡预授权后,即可现场领取与退税款等额的现金。待旅客离境时,海关将对旅客身份和所购退税物品进行核验,退税代理机构在确认购物退税信息无误后,将即时解除信用卡预授权担保,完成整个离境退税流程。

  公告还指出,任何有意愿提供“即买即退”服务的退税商店,只需与本地退税代理机构达成一致,即可正式成为“即买即退”商店,为境外旅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旭红分析认为,这一服务举措的全国推广,不仅将极大提升我国旅游业的整体服务水平,营造出“友好、高效、便捷”的旅游环境,还将进一步激发境外旅客的入境消费热情,为推动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