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反洗钱制度,适用于境内从事贵金属和宝石交易机构,特别是涉及大额现金交易的从业机构,要求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加强客户信息审核。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关于<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要求,推动我国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完善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制度,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

  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从事贵金属和宝石开采、加工和中间交易、零售、回收等现货交易的交易商”,特别是涉及人民币10 万元以上(含本数)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从业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从业机构与单一客户开展单笔或日累计金额达到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现金交易时,需在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汪灵罡指出,贵金属和珠宝因易于携带、转移及高价值特性,常被洗钱分子利用。例如,以设计高定珠宝为掩护,将上游犯罪资金转化为随身携带的装饰品,已成为洗钱新手段。近年来,通过购买黄金转移赃款的行为因其隐蔽性强、变现快的特点,愈加猖獗。

  面对反洗钱高压态势,相关机构正积极调整应对策略。有奢侈品牌已开始加强客户信息审核,以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8】120号),黄金珠宝公司被列为反洗钱特定非金融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职责。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