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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旨在规范互联网助贷业务,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合作机构管理、费用管理、授信与增信管理,并强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外国银行分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参照执行。此举旨在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通知》指出,近年来,互联网助贷业务快速发展,但也存在总行管理不到位、权责收益不匹配、定价机制不合理等问题。要求商业银行总行明确主责部门,健全管理制度,制定稳健发展规划,并针对不同平台、产品的规模、增速、不良贷款率等指标实施严格管理。

  在合作机构管理上,《通知》强调,商业银行应加强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准入管理,审慎制定准入标准,实行名单制管理,并及时披露名单,确保不与名单外机构开展合作。同时,要求合作协议要素完整、分工清晰,明确费用标准,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

  在费用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审慎核定合作费用上限,确保支付进度与贷款本金收回进度相匹配。加强监测评估,合理考核绩效,对成本费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纠偏整改。同时,明确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收费规则,确保综合融资成本合理。

  在授信与增信方面,商业银行应与合法征信机构合作,自主开展风险评价与审批,防范过度增信风险。同时,加强贷后催收管理,对违规催收行为及时纠正,确保业务合规。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商业银行及合作机构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销宣传规范、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以切实维护借款人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