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的信用评价,鼓励开展专项信用评价,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依法公开,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已建立覆盖多个市场的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和区域协同监管。

中新网4月2日电 国新办4月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有关情况。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刘鹏飞会上表示,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的信用评价,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大件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船舶过闸等领域专项信用评价,此举对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刘鹏飞强调,信用在实现综合交通运输信息互通、管理优化、区域协同中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交通运输领域已持续拓展信用评价的应用范围,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依法公开,并与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挂钩,切实发挥了信用便民惠企的积极作用。

交通运输部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全面推动信用评价全覆盖,经过近20年的实践和探索,已经形成了覆盖公路建设市场、水运建设市场、道路运输市场、水路运输市场、通用航空企业、快递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取得较好成效。

同时,重点推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的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推动实施动态评价。目前,交通运输领域已建立了970多万个经营业户,3200多万名从业人员的“一户式”信用档案,广泛应用于各地区、各领域。

此外,创新推动区域协同监管,在长三角地区推动建立区域之间以及区域内各市区之间信用评价的互认共享机制,持续推进信用评价互认共享范围,在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框架下,持续推进区域性信用联动和建设。

刘鹏飞提到,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的信用评价,拓展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优化评价标准,鼓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更多领域的专项信用评价。将继续加强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信用交通的合作,为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